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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学校可提供插班年级
二、招生对象
申请长安镇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学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予录取):
(一)招生对象
未在长安镇公办中小学就读,且在5月22日前已入户长安镇的适龄户籍学生。
(二)入学年龄和学籍要求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三)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不得留级。
三、学位安排办法
1.如某学校某年级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提供学位数,则全部安排入读。
2.如某学校某年级申请人数多于提供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摇号进行录取。
3.电脑摇号派位办法
采取电脑随机为学生产生“派位号”和家长代表通过摇珠机随机摇出派位“开始码”相结合的办法。
4.未能被公办学校录取的,继续通过报读镇内民办学校,申请政府购买学位或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方式解决。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摇号结果公布后,结合线下审核结果进行录取。若资格不符合、提供虚假资料或错误信息,则取消拟录取结果。
报名链接:
https://ding.cjfx.cn/f/ddyhpw9t
报名二维码:
(二)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8日10:00—5月22日17:30
(三)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2)报名期间内,填写的报名信息可多次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支持信息填报和修改。
报名信息修改链接:
https://ding.cjfx.cn/f/ddyhpw9t/query
报名信息修改二维码:
(四)电脑摇号派位
电脑摇号派位时间和地点另文通知。
(五)确认录取资格
电脑摇号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户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若资格不符合、提供虚假资料或错误信息,则取消拟录取结果。取消结果后,该学位将按电脑派位摇号当天产生的正式派位号顺延补录。(温馨提示:请各位家长在报名期间,确认所填报的信息无误、真实有效。)
五、政府购买学位及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办法
(一)申请对象
202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已入户,符合条件且未能被镇内公办学校录取的长安镇户籍学生,可通过报读镇内民办学校,申请政府购买学位或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
(二)政府购买学位及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标准
1.政府购买学位标准
政府购买学位按小学不高于10000元/生/年,初中不高于16600元/生/年的标准执行(此标准均包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如学生入读的镇内民办学校学费低于上述政府购买学位标准的,按该民办学校的实际收费标准购买。
2.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标准
小学补贴标准为10000元/生/年,初中补贴标准为16600元/生/年,上述补贴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如民办学校的学费超出上述学位补贴标准,超出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同一学期内已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户籍学生,不可重复申领学位补贴。
(三)政府购买学位学校
2026年,符合条件的学生入读以下政府购买学位学校即视为享受政府购买学位。
初中:东安初级中学、振安初级中学、福海学校(初中部)、振安学校(初中部)
六、其他情况说明
1.长安镇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电脑摇号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程序产生的电脑摇号录取结果,一经形成不得更改和调换。
2.2026年前已按当年政策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或民办学位补贴的户籍学生,可在本学段继续按标准享受。如学生已报读镇内公办学校并被录取后,自行放弃公办学校学位,将不再给予购买学位或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
3.逾期未报名或网上报名截止后新入户的户籍学生,可在8月31日前到体育公园A2门招生办公室进行线下报名登记,长安镇将根据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原则上通过到长安镇内民办学校就读,政府购买学位或发放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方式解决。也可自行联系长安镇内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政府购买学位或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
七、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监督及举报电话:0769-85531406/13929200516
招生线下咨询服务地点:长安镇体育公园体育馆A2门(长安镇锦绣路160号)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
长安镇2026年秋季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入学申请表(如有需要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消息来源于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
■ 出品/长安融媒体中心